
一、一般安全要求
第1条 必须经过专业的安全和技术培训,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。
第2条 必须熟悉离心机的结构、性能和工作原理及正确的操作方法,了解一些常见事故发生的原因及预防措施。
第3条 熟悉本岗位设备的开停程序及与相关岗位的联系。
第4条 上岗时,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。
第5条 严格执行其他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。
二、安全操作规定
第6条 开机前运行人员须检查转鼓内是否有异物,油箱油位是否正常,主机三角皮带张紧程度是否合适等,确认正常后方可开机。
第7条 开机前需盘动转鼓,确保转动自如且无碰撞现象方可开机。
第8条 油泵电机启动后,需等待1min左右,观察推料机构及油路工作正常后才能启动主电机,当转鼓不旋转时,油泵和推料机构往复运动不能超过5min。
第9条 启动主电机时,需注意启动电流值。如数据长期偏离额定电流值过大,则应立即停止启动。
第10条 待离心机达到正常转速并无任何异常后才能进行下料。
第11条 设备运转时,门盖应关闭。观察下料情况时,头必须在门盖外,严禁将头、手及其他异物伸入转鼓内。
第12条 设备运行中需定期观察运转电流、油压、温度等,不允许其超过额定值。
第13条 发生滤渣堵塞时,可将主电机停机片刻,清除堵料后启动电机恢复正常运转,否则停机维护检查。
第14条 离心机停止需先停主电机,待其完全停止后再停止油泵电机。
三、维护保养安全操作规定
第15条 运行人员在交接班时需利用冲洗水动阀对离心机进行清洗,清洗干净后方可离岗。
第16条 冲洗时如因大块积料无法冲掉,需停机利用木质或软金属铲除转鼓内的滤渣,严禁未停机就进行清除或使用硬金属类物质破坏筛网。
第17条 设备防护罩等在生产中途如需拆卸维修,完成后必须及时装上。
第18条 正常生产时,每班运行人员须清理离心机机体及周边工作环境卫生,确保运行环境良好。
第19条 运行人员或维修工因饮酒或疲劳而不能保持头脑清醒时,严禁操作、调试或从事维修工作。